乙類OTC銷售
,大放開
6月19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了《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促進商業消費若幹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一共25條
,涉及降本減負紓困
、營造消費環境以及優化監管服務等措施。
其中
,在優化監管服務方麵
,《措施》提出
,“簡化申請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審批流程和申請材料
,審批時間壓縮至2天以內
。”
大批非藥店
,將布局賣藥
那麽
,簡化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審批條件,這到底意味著什麽呢
?從市場反饋來看
,對於以零售藥品為主的藥店來說
,意味不大
。反而是那些經驗其他商品的企業
,放開乙類OTC銷售
,將刺激其擴大銷售範圍
,布局藥品零售
。特別是便利店
、超市
、養生店
、保健品店等非藥店,對此需求更高
。
去年年底
,浙江省金華市也對乙類非處方藥經營進行了放開
,對於符合條件的企業
,新證當場就能發出
。值得注意的是
,在改革前
,在金華市原有的88家乙類非處方藥經營企業中
,大多經營主體主要為大型商超
、參茸店等
。
這個例子也告訴我們
,一般藥店是不會隻選擇經營乙類OTC的
,除非條件有限
,達不到要求而不得不放棄
。其次
,一家藥店隻經營乙類OTC
,容量有限
,也限製了消費者的選擇範圍
。
綜上來看
,簡化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審批條件
,這也意味著對非藥店經營藥品的放開
,將刺激非藥品零售企業擴大銷售範圍
,全麵布局賣藥
。
便利店賣藥
,將全麵鋪開
值得注意的是
,湖北省在下發該《措施》時提及
,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國辦發〔2019〕42號)精神
。而該意見第4條“加快連鎖便利店發展”項也談到
,開展簡化煙草
、乙類非處方藥經營審批手續試點
。
同時
,商務部等13部門印發的《關於推動品牌連鎖便利店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也指出
,“品牌連鎖便利店可按有關標準申請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
,可由企業總部統一配備質量管理人員,簡化有關審批流程和申請材料
,縮短審批時間
,提高辦理效率
,進一步降低企業製度化成本
。”
在此背景下
,目前內蒙古
、甘肅
、山東
、北京
、江西等地都發布了類似的文件
。特別是在疫情發生後
,進一步加快了該措施的出台
,在此之前
,內蒙古
、甘肅先後出台了文件
。
今年4月24日
,內蒙古自治區藥監局官網發文消息稱
,要鼓勵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申請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
。按照該區藥監局規定
,該區將從兩個方麵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開展售藥服務
,不僅放開了申請審批條件
,還主動幫助
,為非藥品零售企業解決專業上不足的問題
。
其一
,在行政審批方麵
,該區明確要化審批流程
,積極支持社區品牌連鎖便利店經營企業申請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
。並按照本地區申請開辦藥品零售企業標準
,持續優化辦證流程
,簡化申請材料
,縮短審批時間
,提高辦理效率
。
其二
,在服務指導方麵
,不僅要幫助申請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品牌連鎖便利店加強對售藥從業人員的培訓
,還會指導成立以便利店負責人為主的質量管理內設機構,根據業務規模
,設置專兼職藥品質量管理人員
。
今年3月20日
,甘肅省藥監局印發的《關於促進藥品零售企業創新發展和便民服務的意見》在“鼓勵藥品零售企業便民服務”方麵提及
,允許商場
、超市
、便利店等商業主體在營業場所設置藥品銷售專櫃
,銷售乙類非處方藥
,豐富群眾購買使用渠道
。
同時 ,對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等有關審批備案管理事項 ,要簡化優化審批流程 ,壓縮審批時限 ,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質量 ,為藥品零售企業創新發展和便民服務創造良好的政務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