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5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將於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 !這是我國針對中醫藥的首部法律 ,是中國醫藥發展史上具有裏程碑意義的大事件 ,不僅對我國萬億中醫藥市場有著極大利好 ,更提升中醫藥的全球影響力 ,具有深遠的國際影響 。
《中醫藥法》共9章63條 ,有專家分析指出 ,其中關於民間醫師的資質確認 、中醫診所的備案製 、醫療機構可憑處方炮製市場上沒有供應的中藥飲片等等 ,都將非常快速地傳遞到市場變化上來,離《中醫藥法》正式施行僅有一周時間 ,2017年中醫藥市場的大變化已經在醞釀中 !屏息靜候 !
《中醫藥法》五大亮點
一 、明確中醫藥事業的重要地位和發展方針
一是明確“中醫藥”是包括漢族和少數民族醫藥在內的我國各民族醫藥的統稱,中醫藥事業是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是明確國家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 ,實行中西醫並重的方針 ,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管理製度 。三是明確發展中醫藥事業應當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 ,堅持繼承和創新相結合 ,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 。四是明確國家鼓勵中醫西醫相互學習 ,相互補充 ,協調發展,發揮各自優勢 ,促進中西醫結合 。
二 、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管理製度
中醫藥具有鮮明的特色和優勢 ,在很多方麵不同於西醫藥 ,例如 ,中醫服務人員存在師承等培養方式 ,中醫診所主要是醫師坐堂望聞問切 ,服務簡便 ,不像西醫醫療機構需要配備相應的儀器設備 。中醫藥法充分考慮到中醫藥的特點和發展需要 ,對執業醫師法 、藥品管理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規定的管理製度進行改革完善 :一是改革完善中醫醫師資格管理製度 ,規定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和經多年實踐 ,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 ,經實踐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獲得中醫醫師資格 。二是改革完善中醫診所準入製度 ,將中醫診所由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 。三是允許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要 ,憑處方炮製市場上沒有供應的中藥飲片 ,或者對中藥飲片進行再加工 。四是對僅應用傳統工藝配製的中藥製劑品種和委托配製中藥製劑 ,由現行的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 。五是明確生產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來源於古代經典名方的中藥複方製劑 ,在申請藥品批準文號時 ,可以僅提供非臨床安全性研究資料 。
三 、加大對中醫藥事業的扶持力度
我國中醫藥事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就 ,中醫藥總體規模不斷擴大 ,發展水平和服務能力逐步提高 ,截至2014年底 ,全國共有中醫類醫院(包括中醫 、中西醫結合 、民族醫醫院)3732所 ,中醫類醫院床位75.5萬張 ,中醫類執業(助理)醫師39.8萬人 ,2014年中醫類醫院總診療人次5.31億 。中藥生產企業達到3813家 ,中藥工業總產值7302億元 。中醫藥在常見病 、多發病 、慢性病及疑難病症 、重大傳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進一步彰顯 。但是 ,與人民群眾的中醫藥服務需求相比 ,我國中醫藥資源總量仍然不足 ,中醫藥服務能力仍然薄弱 。為此 ,中醫藥法進一步加大對中醫藥事業的扶持力度 :一是明確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將中醫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係 ,將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 ,統籌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 。二是明確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將中醫醫療機構建設納入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舉辦規模適宜的中醫醫療機構 ,扶持有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的醫療機構發展 。三是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體現中醫醫療服務成本和專業技術價值 。四是明確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 ,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機構範圍,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藥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五是發展中醫藥教育 ,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 ,加大對中醫藥科學研究和傳承創新的支持力度 ,促進中醫藥文化傳播和應用 。六是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 ,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規範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 。七是明確國家采取措施 ,加大對少數民族醫藥傳承創新 、應用發展和人才培養的扶持力度 ,加強少數民族醫療機構和醫師隊伍建設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結合實際 ,製定促進和規範本地方少數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辦法 。
四 、加強對中醫醫療服務和中藥生產經營的監管
針對中醫藥行業中存在的服務不規範 、虛假宣傳 、中藥材質量下滑等問題 ,中醫藥法堅持扶持與規範並重 ,進一步規範中醫藥從業行為 ,保障醫療安全 ,提升中藥質量:一是明確開展中醫藥服務應當符合中醫藥服務基本要求 ,發布中醫醫療廣告應當經審查批準 ,發布的內容應當與批準的內容相符 。二是明確國家製定中藥材種植養殖 、采集 、貯存和初加工的技術規範 、標準 ,加強對中藥材生產流通全過程的質量監督管理 ,保障中藥材質量安全 。三是加強中藥材質量監測 ,建立中藥材流通追溯體係和進貨查驗記錄製度 。四是鼓勵發展中藥材規範化種植養殖 ,嚴格管理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使用 ,禁止使用劇毒 、高毒農藥 。五是加強對醫療機構炮製中藥飲片 、配製中藥製劑的監管 。
五 、加大對中醫藥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一是規定中醫診所 、中醫醫師超範圍執業 ,情節嚴重的 ,責令停止執業活動 、吊銷執業證書 。二是規定舉辦中醫診所 、炮製中藥飲片 、委托配製中藥製劑應當備案而未備案 ,或者備案時提供虛假材料 ,經責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 ,責令停止執業活動或者責令停止炮製中藥飲片 、委托配製中藥製劑活動 ,其直接責任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中醫藥相關活動 。三是規定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製中藥製劑未依法備案 ,或者未按照備案材料載明的要求配製中藥製劑的 ,按生產假藥給予處罰 。四是規定發布的中醫醫療廣告內容與經審查批準的內容不相符的 ,撤銷該廣告的審查批準文件 ,一年內不受理該醫療機構的廣告審查申請 。五是規定在中藥材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 、高毒農藥的 ,依照有關法律 、法規規定給予處罰 ;情節嚴重的 ,可以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中醫藥產業的“黃金發展年”
在多個政策利好的刺激下 ,2016年可謂是中醫藥產業的“黃金發展年” ,政策紅利的密集程度前所未見 ,可見國家對於中醫藥產業的重視程度 。
2月26日 ,國務院正式發布《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 ,其中提出 ,到2020年 ,實現人人基本享有中醫藥服務 ,中醫醫療 、保健、科研 、教育 、產業 、文化各領域得到全麵協調發展 ,中醫藥標準化 、信息化 、產業化 、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 。《規劃》提出了7個方麵24點重點任務 ,涵蓋了中醫醫療服務 、中醫養生保健服務、中醫藥繼承與創新 、中藥產業發展 、中醫藥文化 、中醫藥海外發展等方麵 。另外 ,《規劃》還提出 ,要健全中醫藥法律體係 、完善中醫藥標準體係 、加大中醫藥政策扶持力度 、加大人才隊伍建設 、推進中醫藥信息化建設等保障措施 。
7月7日 ,國家旅遊局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下發《關於開展國家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區(基地 、項目)創建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 ,計劃用3年左右時間 ,在全國建成10個國家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區 ,100個國家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基地 ,1000個國家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項目 ,全麵推動中醫藥健康旅遊快速發展 。
8月11日 ,《中醫藥發展“十三五”規劃》發布 ,首次將中醫藥行業提升至“國民經濟重要支柱性行業”的地位 ,明確了今後五年中醫藥發展的指導思想 、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規劃提出 ,到2020年 ,實現人人基本享有中醫藥服務 。中醫藥醫療 、保健 、科研 、教育 、產業 、文化發展邁上新台階 ,標準化 、信息化 、產業化 、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 。健康服務可得性 、可及性明顯改善 ,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和學術水平大幅提升 ,人才培養體係基本建立 ,中醫藥產業成為國民經濟重要支柱之一 ,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更加廣泛 ,符合中醫藥發展規律的法律體係 、標準體係 、監督體係和政策體係基本建立 ,中醫藥管理體製更加健全 ,為建設健康中國和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做出新貢獻 。
規劃提出 ,“十三五”主要發展指標 ,到2020年 ,中醫醫院將達到4867所,中醫總診療人次數將達到13.49億人次 ,衛生機構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將達到69.48萬人 ,中藥工業規模以上企業主營業務收入15823億元 ,高等院校中醫藥類專業在校生人數95.06萬人 。
此外 ,還有計劃在近期公布的“十三五”中醫藥科技規劃等 ,都被市場和投資界認為是監管層和國家戰略層麵“升格” 、提速中醫藥產業 ,並帶動中醫藥產業 、中醫院 、中醫 、製劑和藥裝 、藥材種植和旅遊等子領域產業升級的重要信號釋放 。
據最新數據顯示 ,目前我國A股中成藥上市企業共69家 ,隨著國家對中醫藥產業的扶持力度加大 ,具備藥品研發創新能力 、中藥保護品種以及產業鏈整合優勢較強的企業將率先因政策紅利而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