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人社部印發了《關於將36種藥品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範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將36種談判藥品納入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藥品目錄)乙類範圍 ,並同步確定了這些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 。
今年4月人社部公布了44個擬談判藥品的名單 ,經過與相關企業的談判 ,其中36個藥品談判成功 ,成功率達到81.8% ,與2016年平均零售價相比 ,談判藥品的平均降幅達到44% ,最高的達到70% ,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後的支付標準低於周邊國際市場價格 ,大大減輕了我國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 。
本次納入藥品目錄的36個藥品中包括31個西藥和5個中成藥 。西藥中有15個是腫瘤治療藥 ,覆蓋了肺癌 、胃癌 、乳腺癌 、結直腸癌 、淋巴瘤 、骨髓瘤等癌種 ,曲妥珠單抗 、利妥昔單抗 、硼替佐米 、來那度胺等多個社會比較關注 、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靶向藥位列其中,其他分別為治療心血管病 、腎病 、眼病 、精神病 、抗感染 、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藥物 ,以及治療血友病的重組人凝血因子Ⅶa和治療多發性硬化症的重組人幹擾素β-1b兩種罕見病藥 。中成藥中有3個是腫瘤藥 ,另外2個是心腦血管用藥 。
此外 ,醫保藥品目錄準入談判充分體現了對醫藥創新的重視和支持,列入談判範圍的西達本胺、康柏西普 、阿帕替尼等國家重大新藥創製專項藥品全部談判成功 。
本次醫保藥品目錄準入談判工作是按照《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有關要求開展的 ,談判堅持維護參保人權益 ,堅持平等協商 ,堅持客觀評價與專家評估相結合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 ,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集團購買功能 ,在顯著提高醫保用藥保障水平的同時大幅降低了社會負擔 ,有效控製了基金支出 ,基本實現了醫保 、企業 、參保人“三贏”的目標 ,有利於提高廣大參保人員的獲得感 ,也有利於引導合理醫療行為 、促進醫藥產業發展創新 。
下一步 ,人社部將指導地方做好談判藥品的落實工作 ,讓廣大人民群眾真正得到實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