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局公布4+7未中選產品醫保支付標準
來源
:湖北尊龍凱時醫藥有限公司作者
:湖北尊龍凱時醫藥有限公司時間
:2019-03-13
《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醫保配套措施的意見》明確規定
:將4+7集采中選價作為醫保支付標準
,超出部分患者自負
;非中選品種價格是中選價2倍以上的
,按原價格下調30%作為支付標準
;2倍以內的
,以中選價作為支付標準
;2-3年逐步調整到位
。
文件同時還明確
,未過一致性評價品種
,支付標準不高於中選價
,並立即執行
;醫保機構按不低於采購預算30%提前預付給醫療機構
。